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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光明等任职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表时间:2015-03-13

湖大干字[2015]2




关于曾光明等任职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以下同志组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四年):

曾光明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刘云国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唐茂林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李彩亭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袁兴中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汤琳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湖 南 大 学

2015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