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 发表时间:2015-03-13
湖大干字[2015]2号
关于曾光明等任职的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以下同志组成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四年):
曾光明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刘云国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唐茂林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兼);
李彩亭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袁兴中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汤琳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湖 南 大 学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