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 发表时间:2016-05-13

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近年来,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5个、先进党支部50个(其中学生党支部20个);优秀教工党员100名;优秀学生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其中优秀党支部书记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基本条件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发挥好保证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党员队伍先进。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教学科研、服务师生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六有”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措施到位,民主氛围好,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发展成效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师生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工作成绩突出。

5.群众满意度高。诚心诚意为师生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师生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肯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二)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成立时间原则上应满一年,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师生、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教职工党支部成为引领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战斗堡垒,学生党支部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 近年来党支部全体成员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优秀教工党员的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除上述条件外,教学科研岗位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离退休党员应当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表率。

优秀学生党员的基本条件:

1.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连续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4.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1.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担任党支部书记两年以上,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热爱党支部工作,积极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3.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效果明显,党支部凝聚力强。

4.认真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作富有创新性,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活力提升计划”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5.积极参与单位中心工作,带领支部党员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单位工作顺利开展,受到党员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三、评选程序

(一)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名单。

(二)组织推选。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提出本单位推荐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原则上,每个单位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党支部1-2个(设有10个及以上党支部的单位可推荐2个)。同时,填写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要实事求是,突出特点,文字精练),连同《推荐情况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党委组织部。

(三)学校审批。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定方式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查,综合评审,初定评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五)表彰奖励。结合公示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七一”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是我校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让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的过程,成为发掘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成为向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的过程,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3.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注意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4.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评选要重点向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基层党建活力提升计划”等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倾斜;优秀个人的推荐评选要注重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倾斜。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和审批表、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和审批表

3.推荐情况汇总表





2016年5月12日